首頁 女生 都市言情 侯府趕走假千金?裁到大動脈啦!

正文 第229章 少年之氣是不可再生之物

  喻初晴:“活着。”

  錢利來大為震撼!

  她擴充說法:“讓更多人,更好地……活下去!”

  錢利來的眼眶突然有濕意,一揖及地深深鞠躬拜下去:“主子大智、大善、大義,錢某願肝腦塗地、終生追随!”

  一個人,擁有大智,能利己;擁有大善,會利他;擁有大義,則利國利民!

  喻初晴無奈。

  她就怕别人煽情,因為她過分理性,不太會處理别人的感動。

  幹脆,看着他通紅的眼眶,不說話了。

  她心道:我真沒有你想象的那麼偉大。

  做這些,不過是為了讓自己更好的安身立命罷了。

  是的,從一開始,她就沒有想過靠南陽侯府那群蠢貨安穩——世家貴女,最終的歸宿,無非是政治聯姻、結婚生子、相夫教子、夫死從子,永遠将自我擠壓、做别人的附庸。

  因此,她早早給自己準備了無限的退路——在自己擁有能力的時候,能多開一條路,就多開一條。

  當一個人所做的“利他”的事多了以後,念念不忘必有回響,終有一天會成為“利己”。

  是以,她的終極目标,仍舊是:利己!

  錢利來很快就調節好了情緒,不好意思地笑了笑:“錢某一時失控,讓主子見笑了。”

  “有情緒是好事。”

  說這一句話的時候,喻初晴神情有一瞬間的寥落。

  少年之氣是不可再生之物。

  饒是她穿越後,重回少年時,卻發現,重來一遍也再也回不到少年心氣了。

  都說她情緒穩定得可怕,但有時候,她會認為,自己麻木得可怕。

  她可以感受到這個世界紛亂的情感,卻無法從自己身上透出來七情六欲的強烈。

  仿佛一個失去了七情六欲的人,對任何事物都能一眼看出本質,不再會為這些東西怦然心動。

  是完全理性,卻也失去了感性的精彩。

  見她表情有些空洞,錢利來想說些什麼,然而對上那一雙溫婉卻漠然的眼眸,最後卻隻得一句:“那……錢某先去做事了。”

  錢利來走後,喻初晴坐在軒窗旁邊,看着窗外的一棵紅楓。

  入冬了,楓葉紅透,甚至幹枯,脫離了鮮紅的血色。

  就好像她的世界,失去了五彩斑斓。

  按說,喻初晴不是一個會浪費時間傷春悲秋的人,卻不知為何,此時此刻,她忽然覺得有點累。

  想擺爛。

  “合歡。”她把合歡喊進來:“把王爺那個信匣,取過來。”

  信匣最上面的,是蕭風岚最新的那封信,騰雲送信過去給他的時候回的那一封。

  五大頁信箋,蠅頭小楷,寫得滿滿當當。

  蕭風岚那厮日常性子不太正經,但這字寫起來卻是非常正經。

  正經在于,五頁紙,沒有一個錯字、沒有一個塗改。

  胸有成竹,就好似這些話都在他心裡來回碾過無數遍,根本不可能出錯!

  這封信,喻初晴收到的時候就看過。

  此時重新拿出來看一遍,看着看着,唇角便不自覺微微勾起。

  很多時候,感覺自己的心已經死去。

  但有些人,卻能讓你感覺仍在人間。

  從上往下看了幾封信,喻初晴心情已經好很多了,她沒有繼續往下看,而是把信匣重新鎖上。

  “拿回去放起來吧,給我磨墨,我要寫信。”

  合歡很是詫異,還是先去做事。

  磨好了墨,發現主子是在給逍王殿下寫信,合歡大為詫異:“縣主,你怎麼突然想到給王爺寫信呢?”

  先前看完騰雲帶回來的信之時,說了不回信的。

  哦,應該說,她們家主子極少主動寫信給蕭風岚!

  除非有事找他。

  喻初晴用的是簪花小楷,她寫信照例不長。

  第一頁寫的,都是交代正事,言簡意赅,每一件事都隻用一句話就說清楚了。

  而第二頁,她隻寫了一句話:

  與君遠相知,不道雲海深。

  落款。

  等着墨迹幹透,裝進信封,火漆封口。

  信封上面并沒有寫誰收,隻是端正寫了四個字:

  山市晴岚。

  合歡看得很是吃驚,接過信的時候,沒忍住說了句:“縣主這是想念王爺了?”

  “嗯。”喻初晴沒有任何矯情扭捏:“這一别,又是好一段時日了,但願他那邊一切順遂。”

  她喜歡蕭風岚,就想得到他。

  想通了願意談婚論嫁,就會不顧艱難險阻。

  突然很想念這個人,她也會正視自己的内心。

  她掌控不了别人的情感,但這些,都是她自己可以掌控的東西。

  合歡點點頭,道:“希望早點大軍凱旋,王爺平安歸來。”

  夏河。

  這時候,朝廷南征軍的大營,已經不在淮明西面了,而是拔營逼進長豐郡,就在長豐大峽谷這頭。

  太子裝病的結果,沒幾日,竟真病了。

  日日咳嗽,日不能安、夜不能寐。

  拿了虎符之後的逍王殿下,号令三軍名正言順,把“蕭”字旗換下,挂上了“逍”,表明南征軍已經換帥。

  他是絕對、絕對、絕對不可能為蕭景明做嫁衣的!

  想陰他,也不看看從小到大,蕭景明什麼時候赢過?

  “王爺,三軍都已經準備好了,前軍已經在峽谷隘口處,隻等令旗!”

  蕭風岚換下了平日的常服,穿了一身盔甲,沒有佩劍,而是拎着一杆槍走出大營,翻身上馬。

  “等本王号令進軍!”

  今日是十月初三,天氣日漸寒冷。

  他親自領兵,在等信号一發,便立即下令進攻。

  臨近傍晚,峽谷上方的山崖上,突然一支響箭沖天而起,在天際炸出聲響。

  蕭風岚下令:“傳令,進攻!”

  真正的将領,都會愛惜自己手底下的弟兄。

  對于強攻的戰術,幾個少将軍都是反駁過的,因為擔心犧牲太多。

  但他們也沒有辦法,虎符在蕭風岚的手裡,他們不可能違抗軍令。

  此時,前軍率先進入谷口。

  最先進去的一支先鋒隊,已經做好了全員犧牲的準備。

  然而——

  令他們震驚的是,往前走了四裡地,竟然一點兒風吹草動都沒有?

  峽谷攏共也就十裡,都快走一半了!

  先鋒隊一路往前進軍,直到即将走出谷口的時候,突然遇上了伏擊!

  “有埋伏!防守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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