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:默認 第1194章 非要毀了她嗎?
“我......我已經是李家的孩子了,改姓也是正常的,你們已經不是我的父母了,為什麼還要過來找我......”
面對黃芳的謾罵,程慧的心裡全是懼怕,好不容易這段時間,她在李家越來越順,不僅得到了李美芳的喜歡,連李父李母對她這個孫女也是格外的疼愛。
能脫離程家,把日子過成現在這個樣子,她已經是付出了全部的心力,她隻想安穩的在這裡好好過下去,怎麼也沒想到,黃芳和程景恩會突然出現。
這兩個人雖然是她的親生父母,可從來沒有盡到過作為父母的責任,在程家生活的那段時間,也隻是把她當成勞力,需要她幫着做家務,帶孩子,别的父母該對孩子的照顧,他們倆是一點也沒有做到。
這樣的父母,程慧是真的很不想要,尤其是她的腦子裡,還一直能想得到那些給舒悅當女兒的畫面。
對比之下,在程家度過的日子,簡直就是煎熬,好不容易靠着自己的努力,她才成為了李家的養女,可以穿新衣,可以吃得飽,還能得到家裡人的喜歡,這些都是她靠着自己的努力達成的。
這個時候,親生父母冒出來,是想幹什麼,非要毀了她嗎?
“真是白眼狼啊,把你養到這麼大,轉頭就認了别人當父母,親生父母大老遠的過來看你,調頭就跑,這樣的白眼狼,竟然是從我的肚子裡生出來的。”
“大家快來評評理啊,天底下哪有這樣的事情啊,這孩子生出來的時候,就是體弱多病,一直到兩三歲,都是傻子的狀态,全是我這個當媽的在好好養着,付出了多少的精力,隻有我自己知道,結果呢?孩子大了,說走就走,我們當父母的還記挂着她,擔心她被收養過來,會過得不好,特意過來看她......可她呢,不認我們啊.......心真狠啊......”
黃芳直接往地上一坐,嚎啕大哭,邊哭邊罵,程景恩就蹲在地上抱着頭,雖然什麼話也沒說,可他沒有反駁黃芳的話,也就是默認了這些話都是真的,他們作為親生父母,過來這一趟,不為别的,就是想着女兒被人領養了,不管怎麼着也得過來看看,确定一下是不是過得好,這是他們為人父母的一片苦心。
偏偏這個女兒是個沒良心的,看到親生父母過來,不說叫一句,好好說說話,怎麼也不能轉頭就跑啊,這不是寒了父母的心嗎?
“李家這個丫頭看着挺聰明讨喜的啊,以前是個傻子?真的嗎?”
“親生父母應該不至于說假話吧,說起來,畢竟也是生養了一場的孩子,親生父母舍不得也是可以理解的,大老遠的過來看她,怎麼着也得好好說說話,怎麼能轉頭就走呢,這孩子的心也是真狠。”
“話也不能這麼說,都已經是李家的養女了,你沒聽李母說嗎?又是給錢,又是給東西的,為了得到這個養女,肯定沒少付出,現在連姓都已經改了,怎麼也不希望她再跟親生父母來往,這親生父母也真是的,真要是舍不得孩子,那當初為什麼要把孩子送人呢,既然已經送了人,李家的東西也收了,現在還來這裡鬧什麼?”
圍觀的衆人看了好一會的熱鬧,對這兩家的事情也是有很多議論的,有覺得程景恩和黃芳可憐的,當然也有覺得程慧不認他們是應該的,不管是生恩還是養恩,現在生活在李家就應該跟親生父母斷了聯系,這要還是兩邊走動,那算哪門子的收養。
“你們誰啊,在我家門口鬧什麼?”
李美芳是提着砍肉的刀回來的,有人去找了她,告訴她,家裡出了事,她也顧不上賣肉,提着刀就往家趕,剛到家門口看到那麼多的人圍在家門口,再看到還在地上撒潑放賴的黃芳,她的怒火就一直在往上湧。
對于家裡發生了什麼,她其實是并不知道,隻不過看到程景恩的時候,她大概明白了,當初跟程家協商養孩子的時候,全是李母出面,李美芳隻在暗處偷摸的看了一眼,隻見過程景恩,并不認識黃芳,不過聽到黃芳一直在罵程慧,大概也能猜到兩人的關系。
“你們想幹什麼?收養孩子的手續都已經辦完了,孩子的戶口都已經落在了我們家,你們現在找上門來,是想怎麼樣,當初給的錢不夠?還想從孩子的身上得好處?”
李美芳的兩句話,讓哭鬧的黃芳住了嘴,一直低頭不語的程景恩擡起了頭。
他們倆都沒想到,這個提着刀的女人,一下就把他們的心思給點破了,他們倆就是這麼想的,要不是為了要好處,哪裡會願意千裡迢迢的找過來。
對于程慧這個女兒,不管是程景恩還是黃芳,都沒有真正的上過心,他們倆一直想要的都是兒子。
程慧這個丫頭片子,從頭到尾,在他們倆的眼裡,都隻是一個工具,之前是指着她在家裡幫着做做家務,帶帶孩子,多少還能掙幾個工分,後來有人上門來收養,程景恩得到了不少的好處。
對他來說,這就跟嫁女兒收彩禮是一樣的,收的理所當然,也沒有絲毫的留戀,不過一個丫頭片子,走就走了呗,家裡也不缺丫頭。
直到接到了電話,聽說程慧在城裡過得特别好,養母是個殺豬的,那肯定是天天有肉吃,還讓程慧去上學,以後肯定能上大學,這麼一聽,兩個人哪裡還坐得住。
就算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,那逢年過節不也得回娘家來送禮嗎,雖然是被李家給收養了,可也不能狠心到,跟親生父母斷了聯系啊。
他們倆在來的路上,已經商量好了,也不多要東西,就逢年過節的走動一下,将來要是真考上了大學,分配了好工作,那肯定是要給親生父母養老的,畢竟也是有生恩在的,也養了幾年,血融于水,怎麼能說不管就不管。

